流夜郎赠辛判官创作背景
这首诗写于乾元元年(758年),李白在这年春天,终因参加永王李磷幕府事而获罪,被流放到夜郎(今贵州省桐梓县一带),此诗大概是诗人刚被流放时所作。辛判官,可能是李白供奉翰林时的朋友。或许这位辛判官在与诗人对饮时,反复安慰诗人,于是诗人慷慨高歌,尽情向他倾诉郁悒之情。
参考资料:
1、乐云主编.唐宋诗鉴赏全典:崇文书局,2011.11:136-137
流夜郎赠辛判官鉴赏
前面八句描绘了诗人春风得意时的生活景象。开头两句写诗人醉眠花柳,与当朝权贵们开怀畅饮。显示出诗人当时的生活之奢华。后面四句则表现出诗人当时的心态。那时候,诗人风华正茂,豪气干云。手握金鞭,走马章台,流连琼筵,出入宫掖,睥睨权豪。花红酒绿时纵情喝酒,歌舞声中尽情享受。随后两句凸显出皇帝对诗人的宠信,诗人能够在宫殿中为皇帝呈献文章,在酒席上流连忘返。表现出诗人在朝廷上的地位之高。
中间两句是转折句,起承上启下的作用。诗人原本以为这种同赴侯门、走马章台、献赋金宫、醉卧酒筵的得意生活会永远持续下去,谁知好景不长,平地风雷,安史之乱爆发了。“函谷忽惊胡马来”,即指安史叛军攻陷潼关,占领东西两京。一个“忽”字表现出这次战乱的出乎意料,忽然之间,平静的生活就这样被打乱了,诗人再也无法过以前那种无忧无虑的生活了。
最后四句是对诗人战乱爆发后的生活的描述。敌人已经占领函谷关了,许多昔日同僚因兵兴之际,被朝廷越次擢用,好像桃花李花在阳光下盛开。此句或为诗人对当朝统治者的谴责,诗人眼见国家罹难,生民涂炭,欲为国效力而不可得,故而生发哀怨之情。最终诗人独自远谪夜郎,漂泊天涯。只能期待能够等到朝廷大赦天下的时候,使诗人能够有机会重新回归朝廷,为国家尽一份力。最后两句含蓄的表达了诗人希望辛判官能够施以援手,使诗人能够早日回归的心情。
此诗回忆昔日在长安的得意生活,对长流夜郎充满哀怨之情,通过今昔对比,写出他此时此刻企盼赦还的心情。诗中今昔处境的强烈对比,自然有博取辛判官同情之心,也暗含有期待援引之意。由于李白此诗直露肺腑,对当年得意生活颇有炫耀之意,不无庸俗之态,所以历来不少读者认为它非李白所作,即使肯定其豪迈气象,也显得极为勉强。不过穷苦潦倒之时,落魄失意之后,人们都不免会对当年春风得意的生活充满眷念,尤其在一个陷入困境、进人晚年依靠回忆来支撑自己的的诗人身上,这种眷念更会牢牢地占据他的心灵。
诗中使读者看到了诗人凡俗的一面,对失去繁华与功名的痛苦。只是诗人凡俗的这一面并没有主导诗人的精神生活。在更多的痛苦与不称意中,诗人是将自己的精神放飞在大自然中,放飞在睥睨一切的狂放与飘逸中。
李白简介
唐代·李白的简介
李白(701年-762年),字太白,号青莲居士,唐朝浪漫主义诗人,被后人誉为“诗仙”。祖籍陇西成纪(待考),出生于西域碎叶城,4岁再随父迁至剑南道绵州。李白存世诗文千余篇,有《李太白集》传世。762年病逝,享年61岁。其墓在今安徽当涂,四川江油、湖北安陆有纪念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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