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itish English and American English
现代英语在发展过程之初本来并无英国英语(BritishEnglis----BrE)和美国英语(American English—AmE)的分野,不过到了20世纪,由于美国开始参与世界事务,至第二次世界大战更充分展示了超强的国力在世界舞台上扮演领导的角色,自然地美国人所讲的英语在世界各地,甚至在英国本土都引起了各界人士的相当程度的注意、讨论和研究。
那么英语自17世纪初期随着英国人向新大陆的殖民潮流入美洲后约四百年间,在新的大环境中起了什么变化而形成了今日的美式英语呢?
根据语言学家的研究其主要原因有下列三项:
(1)旧词新用:那些到了新世界的殖民者为配合新环境的需要而把原用的单词移来指说新的近似事物。例如“corn”,在英国的原义是指“谷物,尤指一个地区的主食谷物,在英国是指小麦(wheat)”。可是当时的英国人在新大陆看到的印地安人的主食谷物并不是小麦,而是玉米(maize),然后他们仍称以“corn”,并在前面加个“Indian”以别于英国的“corn”。这种“Indian corn”的用例最早出现于1697年,后来“Indian”渐渐不用而只用“corn”直指“玉米”。今天我们说“爆玉米”为“pop-corn”,绝对没有人说“pop-Indian-corn”。
(2)就地吸收原住民用语:AmE吸收了不少的印地安原住民的词汇,以动植物名称和地名为多。例如:
地名:Ohio[o(>O%!o(]俄亥俄州(原指Ohio河,是beautiful water的意思);Mississippi[P!K!>K!A!]密西西比州(原指Mississippi河,是Father of waters的意思);Kentucky[E+Q>C)E!]肯塔基州(land of tomorrow的意思),etc.
动物名:moose[P(::K]麋;raccoon[T->E(:Q]浣熊;skunk[KE)RE]臭鼬;etc.
植物名:hickory[>O!E+T!]山胡桃;sequoia[K!>EV&!+]美洲杉;squash[KEV&M]南瓜之类;etc.
(3)移民族群母语的交融:新大陆早期的殖民者以及美国建国后入籍美国的移民并非只来自英国,实际上来自欧洲各国和世界各地的移民人数远超出了英国人。这些四面八方来的移民带着他们的母语就地和英语不断地产生交融,这也是构成AmE特征的主因之一。例如:
chop-suey[>CM&A>su:i]:杂碎(一种有肉或鸡肉及米饭、洋葱等的美式中国菜,源自广东话,韦氏大字典已正式收录)
Long time no see:好久不见(收录于①NIC’s Dictionary of American English Phrases② Essential American Idioms)
有些语言学家在担心BrE与AmE的分野会不会随着时代的演进而越来越扩大。但是自二次世界大战结束经过半世纪以来,由于交通、传播媒体以及信息的快速发达和交流,事实却证明了BrE与AmE也跟着产生交融,彼此之间的差异越来越缩小。例如AmE的“fall(秋天),OK(All right),etc.”今天在英国也很通顺,反过来BrE的“lift(升降机),sweets(糖果),etc.”在美国也没有格格不入的现象(详请参阅第二十四章)。
当今,大陆的英语教学动向仍然停留在以BrE为主的阶段,但是在可预期的将来AmE可能会随着美国人在大陆活动的增加而趋于增强其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