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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物部·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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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簠簋

  《三礼图》曰:簠受一升,下足高一寸,中方外圆,漆丹中。盖龟形,诸侯饰以象,天子玉饰。盛黍稷。簋受一升,足高一寸,中圆外方,挫其四角,漆赤中。盖亦龟形,其饰如簠。盛稻粱。

  《易》曰:樽酒簋,贰用缶。(郑玄曰:"惟北有斗,不可以挹酒浆",斗上有建星,建星形似簋。贰,副也。建星上星又似缶也。)纳约自牖,无咎。

  《诗》曰:《权舆》,刺康公与贤人有始无终也。於我乎每食四簋,今也每食不饱。于嗟乎不承权舆!

  又曰:於粲洒扫,陈馈八簋。

  《周礼》曰:瓬(音放。)人为簋,实一觳,(音夫。)崇尺,厚半寸,唇寸。

  《仪礼》曰:佐食分簋。(士用敦。言簋者,客同女生之士得从周制。)

  《礼》曰:管仲镂簋而朱纮,(郑玄曰:刻而饰之。大夫刻之为龟,诸侯饰之以象,天子饰之以玉。)君子以为滥矣。

  又曰:周之八簋。(黍稷器也。)

  《传》曰:卫孔文子之攻太叔也,访於仲尼。仲尼曰:"簠簋之事,则尝闻之矣;甲兵之事,未之学也。"

  《孝经》曰:陈其簠簋,(郑玄曰:方曰簋,圆曰簋。)而哀戚之。

  《墨子》曰:尧饭土簋,啜土鉶。

  《贾谊书》曰:古者,大臣有坐不廉而废者,不谓不廉,曰簠簋不饰。

  ○瑚琏

  《三礼图》曰:瑚受一升,形制未闻。《制度》云:如簋而平下。琏受一升,漆赤中,盖亦龟形,大夫饰口以白金。《制度》云:如簋而兑下。

  《礼》曰:夏后氏之四琏、殷之六瑚。(皆黍稷器。)

  《论语》曰:子贡问:"赐也何如?"曰:"汝,器也。"曰:"何器也?"曰:"瑚琏也。"(盛黍稷之器,夏曰瑚,般曰琏。)

  ○敦牟(上音堆)

  《三礼图》曰:敦有足,其形如今酒樽。法牟受一斗,如敦形。古牟受一升,平下,漆赤中,饰口以白金,盖亦龟形。

  《周礼》曰:若合诸侯,则共珠盘玉敦。(敦,盘类也。珠、玉,以为饰也。古以盘盛血,以敦盛食也。)

  《礼》曰:敦牟卮匜,(音移)非馂莫敢用。(敦牟,黍稷器也。)

  又曰:有虞氏之两敦。(黍稷器。)

  《仪礼》曰:主妇设两敦黍稷于俎南。

  ○俎豆

  《说文》曰:豆,古食肉器也。

  《尔雅》曰:木豆谓之豆,(豆,礼器也。)瓦豆谓之登。

  《三礼图》曰:豆以木为之,受四升,高尺二寸,漆赤中。大夫以上亦云画,诸侯加象饰口足,天子悠希。登以几,盛湆,(音泣。)受斗二升,口径尺二寸,足径八寸,高二尺四寸,小身,有盖,似豆状。

  《诗》曰:卬盛于豆,于豆于登。

  又曰:边豆大房。(大房,玉饰俎也。)

  《周礼》曰:上公豆四十,侯伯豆三十有二,子男豆十有四。

  《仪礼》曰:宰夫自东房荐豆六,设千酱东。

  又曰:太羹湆,不和,实于登也。

  《大戴礼》曰:武王践祚,於觞豆为铭焉。

  《礼》曰:鲁季夏六月,以禘礼祀周公於太庙,俎用梡{山厥}。(梡,音丸。{山厥},居卫切。)

  又曰:俎,有虞氏以梡,夏后氏以{山厥},殷以椇,(音矩)周以房俎。(郑玄曰:梡,断木为之,四足而已。{山厥}之言蹶也,谓中足为横距之象,《周礼》谓之距。椇之言积惧也,谓曲桡之也。房,谓足下跗也,上下两间,有似于堂房,《鲁颂》曰边豆大房也。)夏后氏以楬(苦戛切。)豆,殷玉豆,周献(息列切。)豆。(褐,无异物之饰也。献,疏刻之。)

  又曰:礼有以多为贵者,天子之豆二十有六,诸公十有六,诸侯十有二,上大夫八,下大夫六。

  又曰:子云:"觞酒豆肉,让而受恶,民犹犯齿。"

  《传》曰:鸟兽之肉不登於俎,皮革齿牙骨角毛羽不登於器,则公不射,古之制也。

  《论语》曰:卫灵公问陈(音阵。)於孔子,孔子曰:"俎豆之事,则尝闻之矣;军旅之事,未之学也。"

  《史记》曰:孔子为小儿时,常陈俎豆以为戏。

  《国语》曰:晋侯使聘周,王召士季曰:"汝今我王室之一二兄弟以相见,将和协典礼,以示民训。奉其牺(息奇切。)象,出其尊彝,陈其俎豆。"

  《汉书》曰:韩延寿为颍川太守,令文学诸生皮弁,执俎豆,为吏民行丧娶之礼。

  又曰:刘向说上曰:"有司定法笔削,救时务也。至於礼乐,则曰'不敢'。是敢於杀人,不敢於养人。为其俎豆管弦之间,小不备因绝不为,是去小不备而就大不备。"

  《东观汉记》曰:刘昆教授弟子恒五百馀人。每春秋飨射,常备列典仪,以素木瓠叶为俎豆。

  《庄子》曰:祝宗人说彘曰:"汝奚恶死?吾将加汝肩尻乎彫俎之上。"

  贾谊《新书》曰:昔周文王使太公望傅太子发,嗜鲍(步刀切。)鱼而公弗与。文王曰:"发嗜鲍鱼,何为弗与?"太公曰:"礼,鲍鱼不登乎俎豆。岂有非礼而可以养太子乎?"

  ○笾

  《说文》曰:笾,竹豆也。

  《尔雅》曰:竹豆谓之笾。(礼器也。)

  《书》曰:祀於周庙,邦甸、侯、卫骏奔走,执豆、笾。

  《诗》曰:傧尔笾豆,饮酒之饫。

  又曰:笾豆有楚,殽核维旅。

  《礼》曰:鼎俎奇而笾豆偶,阴阳之义也。

  《左传》曰:楚子入享於郑,加笾豆六品。

  又曰:郑伯飨,赵孟为客,具五献笾豆幕下。

  《语》曰:笾豆之事,则有司存焉。

  《韩子》曰:晋文公反国至河,令笾豆捐之,手足胼胝者后之。咎犯闻之而哭,公问之,对曰:"笾豆,所以食也,而君捐之;手足胼胝,有功者也,而君后之。今臣与在后中,不胜其哀,故哭。"

  《神异经》曰:西北荒中有玉馈之酒,其上有玉樽、玉笾。

  ○樏(音垒)

  《晋太康起居注》曰:齐王出蕃,诏赐榼樽樏杯盘各有差。

  《东宫旧事》曰:漆三十五子方樏二沓,盖二枚。

  《抱朴子》曰:世有使酒之客,以杯樏相掷者有矣。

  《世说》曰:王夷甫尝属族之事,族人大怒,便举樏掷其面。

  《陶侃表》曰:盐塞荒俭,惟作方九子樏,趋以供事,谨上五十叶。

  曹毗《杜兰香传》曰:兰香降张硕,赍方九子樏、七子樏。

  ○鉶(音刑)

  《三礼图》曰:鉶以盛羹,受一升,口径六寸。有足,高一寸。有两耳。盖,士以铁,大夫以铜,诸侯以白金饰,天子以黄金饰。

  《周礼》曰:上公鉶四十有二,侯伯鉶二十有八,子男鉶十有八。(鉶,羹器也。)

  《礼》曰:实其簠簋笾豆鉶羹。

  《墨子》曰:尧饭土轨,啜(尺劣切。)土鉶。(如淳曰:钅刑器之属,以土为之,瓦器也。)

  ○钵

  沈约宋书》曰:庐江王祎以铜钵二枚,饷宋祖珍。

  《齐书》曰:竟陵王子良与丘令楷、江栱(音拱)等共打铜钵立韵,响灭则诗成,可以观览。

  《北齐书》曰:元韶,魏室奇宝多入韶家。有二玉钵相盛,可转而不可出。

  《二石伪事》曰:佛图澄死,以生所服金杖、银钵送终。后开棺视之,惟见杖、钵存焉。

  《佛图澄别传》曰:澄以钵盛水,烧香咒之。须臾,钵中生青莲花。

  《西域诸国志》曰:佛钵在乾陁越国,青玉也,受三升许。彼国宝之,供养,乞愿终日花香,不满则如言也,满亦如言也。

  《交州杂事》曰:太康四年,刺史陶璜表林邑王范熊所献银钵一只、白水精钵一口。

  《异苑》曰:司州卫士度苦行居士也。其母常诵经长斋堂,众僧未食,俱望见空中有一物下,既落其前,乃是天钵,满中香饭。度以晋惠、怀之际得道。

  齐王融《谢安陆王赐银钵启》曰:素金之贵,有访《山经》。镌刻可奇,见符神鼎。撤膳器於珍羞之席,降宝玩於箪瓢之门。

  ○洼(乌瓜切。)

  《俗说》曰:毛秦买一玉洼八十八万。

  ○瓯

  《方言》曰:瓯、甂,(音遍。)陈魏宋楚之间谓之〈是瓦〉,(今河北人呼小盆为〈是瓦〉子,杜启切。)自关而西谓之甂,其大者谓之瓯。

  《通俗文》曰:小瓯曰〈是瓦〉。

  《抱朴子》曰:取金液及水银,以黄土瓯盛,置之猛火上,皆化为丹。以此丹金为盘碗,食其中,令人长生。

  《诸葛恢集》曰:诏赐恢白瓯二枚。

  庾翼《与燕王书》曰:今致白瓯二枚。

  袁彦伯《罗山疏》曰:善道开尸在石室北壁下,形体朽坏,止有白骨在。昔在都,识此道士,闻之使人慨然。其业行殊异,当蝉蜕解骨耳。石室中先有瓯,盛香。得便,扫除烧香。

  梁皇太子《谢敕赉广州瓯等启》曰:淮南承月之杯,岂均符彩西国浮云之碗,非谓瑰奇。臣南珍靡究,未读奏曹之表;方物罕逢,不识议郎之画。

  ○杯

  《说文》曰:杯,〈匚赣〉也。〈匚赣〉,小杯也。(〈匚赣〉,音贡、盛二音。)

  《通俗文》曰:酱杯曰盏,或谓之{汜皿}。(夫凡切,又薄淹切。)

  《方言》曰:{匹皿}、(音雅。)椷、(音缄。)閜、盏(酒盏也。){汜皿}、{杨皿}、(音章。){麻皿}(音摩。)杯也。秦晋之郊谓之{匹皿}。(所谓伯{匹皿}者也。)自关而东赵魏之间曰椷,或曰盏,(最小杯也。)或曰{汜皿}。其大者谓之閜。吴越之间曰{杨皿},齐右平原以东或谓之〈麻皿〉。杯,其通语也。杯落,(盛杯器笼也。)陈楚宋魏之间谓之杯落,又谓之豆筥,自关而西谓之杯落。

  《礼》曰:母没,而杯圈(巨阮切。)不能饮焉,口泽之气存焉尔。

  《史记》曰:文帝十七年,新垣平使人持玉杯,阙下献之,刻曰:"人主延寿。"平所言诈,下吏诛。

  《汉书》曰:项羽置太公於高俎上,曰:"不降,烹汝翁!"高祖曰:"吾翁即汝翁,傥烹,遗我一杯羹。"

  又曰:元帝征贡禹为谏议大夫。禹奏曰:"臣尝从之东宫,见赐杯案,尽文画金银饰,非当所以食臣下也。"

  又曰:朱博为御史大夫,为人廉俭,食不重味,案上不过三杯。

  又曰:王嘉为丞相,数上言不宜封董贤。上怒,诏丞相诣廷尉诏狱。吏和药进,嘉引药杯以击地,谓官属曰:"丞相幸得备位三公,奉职负国,当伏刑都市以示众;岂儿女子耶?何谓咀药而死!"

  《续汉书》曰:郑玄饮三百馀杯不醉。

  又《礼仪志》曰:天子明器,有瓦大杯十六,容三升;瓦小杯二十,受二升。

  谢承《后汉书》曰:豫章宋叔平为定陵令,素杯食麦饮酒。高弘为琅琊相,桑杯盛浆。

  《唐书》曰:胡楚宾属文敏速,每饮酒半酣而后操笔。高宗每令作文,必以金银杯盛酒令饮,便以杯赐之。

  《吴越春秋》曰:阖闾女自杀,以玉杯送之。

  《管子》曰:人君百杯而食。

  又曰:桓公、管仲、鲍叔牙、宁戚四人饮。叔牙奉杯而起曰:"愿公无忘在莒时。"

  《文子》曰:清之为明,杯水而见眸子;浊之为闇,河水不见太山。

  《韩子》曰:智伯身死,三国分其首以为杯。

  又曰:纣为象箸,箕子怖,以为象箸必不加於土鉶,必将犀玉之杯;象箸玉杯必不美菽藿,则必荐豹胎。

  又曰:乐羊为魏文侯攻中山,其子在中山。中山之君烹其子而遗之,乐羊坐幕下而飨之,尽一杯。

  《淮南子》曰:夫江河之腐胔,(音渍。)不可胜数也,然祭者用之,大也。一杯酒,蝇渍其中,匹夫不尝,小也。

  《盐铁论》曰:古者汙樽抔饮,盖无爵樽觞豆;及其后,庶人器用,即竹柳陶匏而已。惟瑚琏觞豆,而后雕文彤漆。今富者银口黄耳,金垒玉锺;中者舒玉纻器,金错属杯。失一杯得铜杯十价钱,而用不殊。箕子之讥,始在天子,今在匹夫。

  《论衡》曰:项曼都好道学仙,去家三年而反,曰:"有仙人将我上天,离月数里而止。月之旁甚寒,饥欲食,辄饮我流霞一杯。"

  《王逸子》曰:颜渊之箪瓢,则胜庆封之玉杯。何者?德行高远,才能绝殊也。

  《晋咸康起居注》曰:诏送辽东使段辽等鹦鹉杯。

  《东宫旧事》曰:漆四升杯四十,漆杯子三百。

  《汉武故事》曰:上崩后,鄠县有一人於市货玉杯。吏欲捕之,因忽不见。县送其器,推问茂陵中物。霍光呼问,说市人形貌如先帝。

  又曰:武帝作承露盘,仙人象擎玉杯,以取云表之露。

  《十洲记》曰:周穆王时,西胡献夜光常满杯,杯容三升。是白玉之精,光明照室。夕以杯於庭中仰向天,比明,水便满杯中。水甘香异美,斯实灵神之器。

  《葛仙公别传》曰:仙公为客设酒,不令人传之,见杯自至人前,若不尽者,则杯不去。

  《神仙传》曰:左慈能分杯饮酒。曹公闻,试之。慈拔簪以画杯,酒即断。饮毕,以杯掷屋栋,杯悬著屋栋,动摇似飞鸟,欲落不落,良久乃堕地。

  又曰:刘刚未仙时,姮娥降,共语。如人语,不解其意。

  又曰:刘刚未仙时,姮娥降,共饮留一明月杯,云:以示世人。

  《南州异物志》曰:鹦鹉螺,状似覆杯,形如鸟头。向其腹视,似鹦鹉,故以为名。

  《南越志》曰:南海以虾头为长杯,头长数尺,金银镂之。晋广州刺史尝以杯献简文,简文用以盛药。未及饮,无故酒跃於外。时庐江太守曲安远颇解术数,即命筮之。安远曰:"却三旬后,庭将有告庆者。"

  《永嘉郡记》曰:君鄣山袁君庙,神降於祝史。以神前杯灌地,以大羹杯覆之,有顷发杯,而茵芝生於杯下。

  后汉冯敬通《杯铭》曰:乐则思旧,宴则思欢。民之失德,乾糇以愆。

  束晳《贫家赋》曰:持缺耳之破杯。

  班彪《上启事》曰:官吏二千石,布襦羊裘,以白木杯饮酒饰虚,欲以求名采誉。

  魏武帝《上杂物疏》曰:有银画象牙杯盘五具。

  《陶侃故事》曰:侃《上杂物疏》有上成帝螺杯一枚。

  ○棬(音卷)

  《方言》曰:盂,海岱东齐北燕之间,或谓之棬。

  《礼》曰:母没,而杯圈不能饮焉,口泽之气存焉耳。(圈者屈木,所以谓卮匝之属。)

  《孟子》曰:告子云:"性犹杞柳也,义犹杯棬也。"

  《孟子》曰:能顺杞柳之性,以为杯棬乎?

  ○欓

  《吴越春秋》曰:越以甘蜜九欓,报吴增封之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