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亲丧满十三月祭祀时所供之肉。
⒈ 亲丧满十三月祭祀时所供之肉。 《礼记·檀弓上》:“颜渊 之丧,馈祥肉。参见“祥祭”。
引孔子 出受之,入弹琴而后食之。”《仪礼·士虞礼》“朞而小祥” 汉 郑玄 注:“《檀引》曰:‘归祥肉。’”贾公彦 疏:“引之者证小祥,是祭故有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