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犹职分。
⒉ 犹功业。
引《商君书·错法》:“举事而材自练者,功分明。功分明则民尽力,民尽力则材自练。”蒋礼鸿 锥指:“功分,犹职分。”《庄子·秋水》:“知东西之相反而不可以相无,则功分定矣。”
引三国 魏 曹操 《与荀彧书追伤郭嘉》:“此为不但见计之忠厚,必欲立功分,弃命定,事人心乃尔,何得使人忘之。”
1.谢长廷晚上到嘉义市为党内初选造势,他以“让功分过”一词力促民进党团结,暗讽辩论会中游、苏的争功诿过。
2.他们为了首都的稳定,“与狼共舞”,每天面对各种立功分子斗智斗勇呕心沥血。